地產新聞

 首例! 汙染者使房地貶值要負責賠償

UDN 2013-04-23


 


 




環保署首度動用不動產鑑價機制,裁決中壢市過嶺加油站因漏油造成汙染,應賠償附近十九戶居民「房地市價貶損」三百卅六萬元,成為國內首例;環保署表示,未來民眾將可循類似途徑,要求汙染者負起房地貶值的賠償責任。


環保署裁決書指出,參考高等法院對凶宅價值減損的判例,因事故造成的房地跌價,並不會在房屋回復原狀後恢復;即使加油站已清理汙染,仍須賠償房地貶值。



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主委林福來說,過去汙染判賠,多是賠償漁業、農作物、菜園、花卉等損失,「第一次(賠償房地貶值)有這樣的要求」;未來若有類似公害糾紛,也會朝此方向處理。



過嶺加油站長許銘松說,附近社區四十三戶居民,只有十九戶質疑地下水源遭汙染、房地產價格滑落,但房屋在汙染期間沒有買賣,「哪來的房地產價格滑落」,不服環保署的公害裁決,收到環保署公文後將提出訴願。



桃園縣中壢市過嶺路一段七巷「成德新村」社區旁的過嶺加油站,九十八年八月間曾發生油氣洩漏事件,並遭罰鍰;經桃園縣府認定汙染地下水嚴重,公告過嶺加油站為地下水汙染控制場址。



居民於九十九年向桃園縣政府申請損害賠償調處,最後轉送環保署「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」申請裁決,認定過嶺加油站汙染事實明確。



但雙方當事人對汙染是否造成「房地貶值」有歧見,環保署徵得雙方同意後,首次啟動不動產鑑價機制;鑑價結果指出,該社區沒有交易紀錄可直接證明房地交易價值貶損,但參考鄰近地區房地交易價,即使不計入汙染、清理或整治費用,僅「心理因素」導致的房價貶抑率也達百分之七點五。



該案申請賠償的十九戶、共八十四人都獲賠償,除房地貶值賠償外,還有精神撫慰賠償總計一千二百四十五萬元、水費賠償十一萬四千九百八十一元。雙方若不服裁決,可於二周內向桃園地檢署提出民事訴訟。



「這是遲來的正義。」一位住戶牛子顏表示,「希望加油站盡早理賠,結束這件公害賠償案。」 記者陳幸萱、劉愛生/連線報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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